
项目介绍
JSKN003是康宁杰瑞利用糖基定点偶联平台,基于KN026自主研发的HER2双抗ADC。JSKN003能够与肿瘤细胞表面的HER2特异性结合,通过细胞内吞释放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进而发挥抗肿瘤作用。
与同类ADC药物相比,JSKN003的血清稳定性更佳、旁观者杀伤效应更强,治疗窗得到有效扩大。
参加标准
1 | 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18周岁; |
3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
4 | 组织样本经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HER2阳性(IHC3+,或IHC2+且ISH阳性); |
5 | 既往在晚期疾病阶段接受过含曲妥珠单抗或伊尼妥单抗方案治疗,且存在影像学或者病理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在(新)辅助治疗(采用含曲妥珠单抗或已上市的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物或伊尼妥单抗的方案)期间或结束后 12 个月内影像学或病理学证实的疾病进展或复发; |
6 | 既往使用过紫杉烷类治疗; |
7 | 最近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存在影像学和/或病理学进展或不可耐受; |
8 | 至少存在一个RECIST 1.1 非颅内可测量病灶; |
9 | ECOG PS评分0~1分; |
10 |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检测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状态下): a) 血红蛋白≥90 g/L; b) 血小板计数≥100×109/L; c) 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 d) 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肝转移参与者≤5×ULN); e)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f)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参与者,研究者判断国际标准化比率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 g) LVEF≥50%; |
11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12 | 对于育龄期妇女参与者和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参与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治疗(JSKN003或T-DM1)后至少7个月内采用可靠有效的方法避孕。 |
排除标准
1 | 接受过含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载荷或美登素衍生物1(DM1)载荷的HER2-ADC治疗者:在晚期阶段或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结束后12个月内复发者; |
2 | 随机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
3 | 随机前14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或需要在干预后2周内进行额外干预(不包括对渗出液行脱落细胞学检测); |
4 | 存在T-DM1的禁忌症,或根据研究者判断不适于接受 JSKN003或T-DM1者(包括已知对研究药物任何辅料过敏,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如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等过敏者); |
5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到NCI-CTCAE 5.0≤1级或基线水平(2级脱发、色素沉着、单纯性实验室检查异常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6 |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或其他抗肿瘤生物治疗,或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内分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或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治疗; |
7 | 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者,或在研究期间有计划接受系统或局部肿瘤切除术者; |
8 | 未经治疗(含基线检查发现)的、或不稳定的脑实质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癌性脑膜炎。经治稳定的脑实质转移可以考虑入组(注:指接受过脑局部治疗且症状稳定、影像学检查显示在随机化前稳定至少28天、无进展性脑水肿证据,且上述情况无需糖皮质激素等控制症状的参与者); |
9 | 既往暴露于蒽环类药物的累积达到以下剂量:多柔比星或脂质体多柔比星暴露量>360 mg/m2、表柔比星>720 mg/m2、米托蒽醌>120 mg/m2、伊达比星>90 mg/m2、或其他蒽环类药物>相当于360 mg/m2的多柔比星当量,如果使用了一种以上蒽环类抗生素,则累积剂量不得超过360 mg/m2多柔比星当量; |
10 | 既往抗HER2药物治疗过程中LVEF曾降至<40%,或出现症状性CHF; |
11 | 有严重或未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冠脉综合征; b)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c)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过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 d) NYHA心功能分级≥Ⅱ级的CHF; e) 有记录的心肌病病史; f) 心包炎; g) 严重的心律失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h) QTcF>450ms(采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或长QT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 i)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在使用降压药治疗下持续的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
12 | 存在需要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病/肺炎史,既往抗肿瘤治疗期间发生过≥3级间质性肺病/肺炎或当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肺炎; |
13 | 随机前14天内有活动性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定义为需要静脉注射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的药物治疗)。对于随机前无活动性感染临床表现,而给予预防感染治疗的个体,可考虑入组; |
14 |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HBsAg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HCV-Ab阳性且 HCV RNA>ULN; |
15 |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筛选期HIV抗体检测阳性; |
16 | 随机前14天内或研究治疗期间计划接受CYP3A4强抑制剂; |
17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18 | 研究者认为个体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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