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患者招募
基因编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 BEN2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 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基因编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 BEN2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 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适应症:
肺癌 宫颈癌 子宫内膜癌
项目用药:
BEN201 注射液,基因编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注射液
年龄要求:
18-75
开展区域:
上海
我要报名 附件下载

项目介绍

BEN101 注射液是专注于实体瘤领域的毕诺济(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s)注射液,属于过继细胞疗法 (ACT),主要研究人群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肺癌 宫颈癌 子宫内膜癌)。


本研究主要目的:

评价 BEN2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 BEN2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的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监测和探索 BEN201 注射液治疗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的药代/ 药效动力学:回输后 BEN201 注射液在受试者体内的存续时间、 扩增情况以及效应能力。 

研究设计 

本研究为单臂、开放性、干预性

参加标准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才能入选本研究: 

1. 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方案; 

2. 受试者年龄 18-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 

4. 经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影像学评估),或标准治疗方案不 耐受,或受试者拒绝其他治疗方案,或研究者判断其他治疗方案 预期较难获益; 

5. 至少有一个直径约 10mm 的可切除肿瘤病灶,尽可能微创手术采 集用于细胞制备; 

6. 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的 定义),不应选择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作为 靶病灶,除非治疗在筛选前≥3 个月进行,且已证明该特定病灶出 现疾病进展; 

7.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2 分; 

8. 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a. 血常规检查: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血红蛋白(Hb)≥80g/L 血小板≥75×109 /L b. 凝血功能检查: 凝血功能充分: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40 且国际 标准化比值(INR<1.5 c. 肾功能检查: 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45  mL/min, 或血清肌酐 ≤ 1.5mg/dL d. 肝功能检查: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血清谷草转氨酶 SGOT≤3×ULN;若确诊肝转移,ALT/ SGPT AST/ SGOT ≤5×ULN总胆红素 ≤1.5×ULN Gilbert’s 综合征患者的总胆红素必须 ≤2.5 × ULN e.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或纽约心脏协会 (NYHA)功 能分类 ≤1 级的患者。60 岁以上的患者如有缺血性心脏病、胸痛或临床上显著的心房和/或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必须经研究者评估后方可入组(如有需要可请心内科医师会诊); f. 肺功能检查(1 秒用力呼气量 FEV1 的实际值与预测值的比值) ≥70%的患者(原发性肺癌或有肺转移的受试者,该比值可酌情降低,由研究者判断决定)。

排除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入选为受试者: 

1. 曾经进行器官移植或先前进行细胞移植者; 

2.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超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淋巴细胞清淋预处理药物以及 IL-2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即庆大霉素),庆大霉素超敏反应皮肤 试验阴性患者除外 BEN201 注射液输液产品配方的任何成分,包括二甲基亚砜 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 

3. 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稳定期脑转移,3 个月内无 需药物治疗,无激素依赖者除外); 

4. 患有活动性疾病,导致参与研究风险增加的患者,包括:需要系 统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凝血障碍或其他心血管、呼 吸系统或免疫系统的活动性重大躯体疾病; 

5. 活动性丙型肝炎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 HCV 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梅毒初筛抗体阳性者;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 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外周血乙型 肝炎病毒(HBVDNA 定量大于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乙型肝炎受试者在研究期间需要持续接受治疗并保持稳定; 

6. 既往免疫缺陷史(任何形式的原发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者),目 前长期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接受类固醇作 为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替代疗法的患者,每天≤10 mg 泼尼松龙或 其他等量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7. 在过去3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乳腺癌、 子宫颈或膀胱原位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已得到充分治疗的非黑色 素瘤皮肤癌);

8.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28 天内接受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9. 既往接受过其它细胞治疗产品; 

10. 既往出现≥3 级免疫介导的 AE(包括被认为与药物相关和细胞因 子释放综合征的 AST/ALT 升高),被认为与先前的免疫调节治疗 (如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辅助刺激剂等)相关,并且需要免疫抑制 治疗的不能入组; 

1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入组(肿瘤样本采集)前,患者因既往任何治疗或手术而产生的 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 级(根据 CTCAE V5.0 评价标准),除外: 脱发、≤2 级外周神经病变、支持治疗期间保持稳定的事件(如经 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或其他经研究者评估 无安全风险的事件; 

13.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不同意在参加本研究期间使用医学 上认可的避孕措施; 

14. 癌症需要立即就诊或任何研究者判定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开展医院

1、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穿刺取样)

2、上海市胸科医院(微创手术取样,限非小细胞肺癌)

免费临床报名

国内最新免费临床信息咨询、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