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TQB2868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一种靶向PD-1及TGF-β的双功能融合蛋白,TQB2868同时靶向PD-1和TGF-β两个通路,兼具免疫检查点抑制与肿瘤微环境重塑的双重作用,抗肿瘤作用更佳。前期研究表明,TQB2868联合安罗替尼与化疗,构建出“免疫-靶向-化疗”三重协同治疗新机制,有望打破传统治疗瓶颈。
TQB2868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及化疗,用于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mPDAC)一线治疗数据显示,客观缓解率(ORR)高达63.9%,疾病控制率(DCR)达100%;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尚未达到,6个月PFS率达86%;中位总生存期(OS)尚未达到。同时耐受性良好。
项目特色
#联合治疗 #免疫-靶向-化疗 #PD-1/TGF-β双抗
参加标准
| 1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
| 2 | 年龄18-75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含临界值) |
| 3 | 经组织或细胞学确诊胰腺导管腺癌; |
| 4 | 根据RECIST 1.1标准具有至少一个可评估的转移性病灶; |
| 5 | 未经任何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靶向、免疫等;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结束6个月后进展的可以纳入); |
| 6 | 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大于3个月; |
| 7 |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
| 8 | 患者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可靠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
排除标准
| 1 | 5年内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R0切除且5年未见复发转移;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鼻咽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
| 2 |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
| 3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或存在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
| 4 |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 AE 3级的患者; |
| 5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允许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治疗,整个研究期间禁止使用抗血小板药物; |
| 6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或穿孔、持续大便潜血阳性、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出血的其他状况; |
| 7 | HBV病毒感染者不能全程接受规律抗病毒治疗;HCV感染者(HCV Ab或 HCV RNA阳性):研究者判断处于不稳定状态,或需要继续抗病毒治疗研究中不能接受规律抗病毒治疗; |
| 8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 9 | 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以及可能会引发药物肺毒性或相关性肺炎的情况; |
| 10 |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a.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b.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 心律失常:包括男QTc ≥450ms(男),QTc ≥470ms(女)、频发室早、显著窦缓等研究者及相关科室评估认为发生恶性心律失常风险大,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恶性心律失常的其他状况; d.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d.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e.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f.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g.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h.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
| 11 | 组织或细胞学检查证实为其他病理类型,如腺泡细胞癌、神经内分泌癌、胰母细胞瘤等; |
| 12 |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围、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 13 |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已侵犯胃肠道,结合胃肠镜检查,研究者评估出血风险较大者; |
| 14 |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
| 15 | 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
| 16 | 既往有对大分子药物严重过敏史,或对TQB2868注射液已知成分过敏; |
| 17 | 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前28内天接受过全身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药的慢性治疗 (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于首次试验给药后2周内仍需继续使用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的(临时除外); |
| 18 | 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
| 19 | 首次用药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注:①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多发性硬化;②患有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可纳入;③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不能纳入)。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
| 20 | 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前28天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 21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
开展医院
上海、河南
